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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cn機構和主播的關系(主播與mcn機構之間的關系)

    發(fā)布時間:2023-04-20 21:19:04     稿源: 創(chuàng)意嶺    閱讀: 99        

    大家好!今天讓創(chuàng)意嶺的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mcn機構和主播的關系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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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錄:

    mcn機構和主播的關系(主播與mcn機構之間的關系)

    為什么網紅都要加入mcn

    網紅都要加入mcn的原因如下:

    MCN就是一種網紅經濟運作模式,通俗的說就是,內容創(chuàng)作從個體的產出模式到規(guī)?;?guī)化系列化的公司制的產出模式。所有有能力和資源能幫助內容生產者的公司都可以被稱為MCN。隨著短視頻的火爆,尤其是今年MCN被越來越多人所知道。

    如果想壯大,MCN的這條路也要走,如果手里面沒有團隊,沒有優(yōu)質節(jié)目,沒有財力支撐你走MCN。自己產出內容的話你也可以走MCN,前提是你有一定的作者資源和原創(chuàng)作者簽約,把他牢籠到你的團隊里。

    如果你是MCN機構的話,可以在平臺獲得個人作者所不具備的資源。比如說:流量扶持和過原創(chuàng)等操作可能會更加簡單。在與平臺的對接過程中,還會接觸到頭條、企鵝這些內部的工作人員。但作為個人作者可能就不具備這樣的優(yōu)勢。

    抖音MCN機構入駐方法

    1、申請機構具有合法公司資質。

    2、成立時間超過一年以上。

    3、成立時間不足一年,但達人資源豐富且內容獨特,可申請單獨特批。

    4、MCN機構旗下簽約達人不少于5人,且有一定的粉絲量,在相應領域具備一定達人服務能力及運營能力。

    我是從事網絡直播帶貨行業(yè)的,繳稅太高了,有什么辦法可以節(jié)稅嗎?

    21世紀是網紅發(fā)展火爆的時代,網絡直播帶火了“李佳琦”、“薇婭”等網紅大V的同時,MCN機構直播行業(yè)也火爆了起來。

    什么是MCN機構? 簡單來說,就是發(fā)掘和培育網紅的地方。 MCN機構通過基于網紅的流量連接品牌、平臺,實現(xiàn)主播流量的變現(xiàn),最終將費用結算給網紅。 受疫情影響,目前直播行業(yè)、mcn機構發(fā)展勢頭火熱,但在主播、mcn機構利潤豐厚的背景下,存在諸多避稅隱患。 許多MCN機構只收取費用,但沒有履行代扣代繳的義務。 對網紅主播來說,能拿到錢就行了。 稅金的多少與他無關。 但其實這背后有很大的稅務漏洞,必會影響組織和個人的長期發(fā)展。

    因此,合法合規(guī)的稅收籌劃已成為這些MCN機構直播行業(yè)的迫切需求。

    那么MCN機構應該用什么樣的方法支付工資呢? 哪種方式對雙方來說是比較好的節(jié)稅方法呢?

    一、簽訂勞動合同

    在這種方式下,MCN機構和主播雙方都是勞務關系,主播獲得的收入是工資薪資收入。

    MCN機構需要為主播支付社保,主播需要按3%-45%的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月收入超過8萬的網絡主播來說,她們8萬以上的部分要按45%的稅率納稅,稅負率極高。

    二、網紅主播在稅收洼地注冊個人獨資企業(yè),將收入轉變?yōu)榻洜I所得

    在這個模式中,MCN機構和主播是合作關系或服務關系,主播獲得的收入屬于個人經營所得。 一般來說,個人經營所得應按5%—35%的五級累進制稅率繳納所得稅,但通過核定征收,個稅稅率可大幅降低至0.5%-2.1%,加上企業(yè)增值稅、附加稅,綜合稅率僅0.5%-3.16%。

    三、簽約支付勞務費

    在這種模式下,MCN機構和主播簽約的是勞務合同,主播獲得的收入是勞務費。 在這種情況下,MCN機構不需要為主播繳納社會保障,但主播仍然需要自主申報納稅。 納稅先按20%-40%的勞務所得預付,到第二年與工資等綜合所得合并,進行匯款清算。 稅率為3%-45%等累進稅率,多扣除。

    四、利用靈活用工平臺開展業(yè)務

    網紅和MCN機構在靈活用工平臺上開展業(yè)務對于主播和MCN機構本身來說,都是對雙方有益且稅率較低的方式。 首先,MCN機構可以在金稅寶靈活用工平臺拿到專票進行抵扣;其次,主播不必擔心稅款繳納流程的相關問題,只需要進行臨時稅務登記,后續(xù)靈活用工平臺就會為主播們統(tǒng)一匯總代開,且還會開具完稅證明。

    總之,對MCN機構來說,通過正規(guī)渠道合理避稅是經營過程中必須采取的。但MCN機構在選擇合作平臺時擦亮眼睛,一定要尋找可靠的、穩(wěn)定的稅收優(yōu)惠園區(qū),享受該地稅收優(yōu)惠政策。

    我司與全國各地優(yōu)質稅收優(yōu)惠園區(qū)都有合作,上海、山東、浙江、江蘇、貴州、重慶、福建、江西等地都有可靠稅收洼地,且總部經濟招商模式(注冊式招商),沒有區(qū)域限制,全國各地企業(yè)都可使用。

    此外,有限公司入駐稅收洼地,就能享受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的高比例返還。園區(qū)政府對企業(yè)所繳納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按地方留存部分返還70%-90%!

    mcn公司如何防止簽約網紅起小號

    隨著行業(yè)發(fā)展的不斷深化,網紅MCN機構的矛盾糾紛也日益突出。那么,在當下,網紅與Mcn通過以下3種途徑防止網紅起小號自立門戶:
    1、明確約定法律關系。MCN機構與網紅主播建立合作關系之初可以基于各自的目的及需求進行充分協(xié)商,并通過簽訂書面協(xié)議的方式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2、謹慎選擇合作方式。MCN機構與網紅主播簽署書面協(xié)議后,在雙方實際合作過程中應當注意采取符合法律關系的合作方式。
    3、清晰籌劃賬號權屬。MCN機構主張賬號歸屬權的背后實際的目的是防止網紅主播離開MCN機構后直接帶走流量并從事與MCN機構競爭的行為,為了達到這一實際目的,MCN機構與網紅主播應當對競業(yè)限制義務及其違約責任進行清晰的約定。

    mcn機構和主播的關系(主播與mcn機構之間的關系)

    主播與mcn簽約賬號屬于誰?

    一、合同約定歸主播

    此類情況一般是主播在與mcn機構簽約前即有一定的知名度,自帶賬號已經有較大粉絲量,在主播與MCN簽署合約時約定了解約后賬號歸主播個人所有,出現(xiàn)爭議司法實踐中基本會支持賬號歸主播所有。

    二、合同約定歸MCN機構

    雖然合同明確約定賬號歸機構,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賬號人身屬性較強大多數情況法官會考慮到賬號的人身屬性,而仍然會將賬號所有權判給主播,需要注意,此類情況幾乎都是賬號注冊、認證是以主播的的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進行的。少數情況法官會考慮合同約定及違約情況將賬號歸屬權依據合同約定判給MCN機構。

    如果賬號人身屬性較弱,法官則會更多的考慮到合同約定,雙方投入等情況綜合決定賬號歸屬。

    三、無約定

    無約定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法官會綜合考慮人身屬性、雙方投入等情況進行裁判。

    綜上,雖然合同約定的賬號權利歸屬在糾紛發(fā)生時并不一定會得到法官的支持,但相對于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情況獲得支持可能性還是要增加很多,所以雙方簽約前還是要好好設計合同條款。

    網絡主播需要對mcn機構履行的義務

    最近,甜律師剛錄制了自己的年度大課《創(chuàng)業(yè)股權36計》。目前,內容設計、課程錄制等工作已經完成,合作方正在緊鑼密鼓地剪輯課程,期待我們的辛勤付出與精心準備能夠帶給大家一場知識的“饕餮大餐”。
          在課程的一開始,我就提到當今的時代已經是烏卡時代,是不穩(wěn)定、不確定、復雜和模糊的時代,唯一不變的恐怕就是變化。而從人的角度來看,人力資本時代已經來到,傳統(tǒng)的雇傭關系已經越來越不適應時代的發(fā)展,未來將會是聯(lián)盟合作的時代。
          目前各種靈活用工形式已經越來越多,我們團隊在近年合作了幾家MCN機構,在法律服務合作的過程中,我們發(fā)現(xiàn)網絡主播與機構的法律關系就屬于靈活用工形式的一種,他們之間的法律關系亟待厘清與明晰。
    本文將從【MCN機構與網絡主播之間的法律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界定】、【MCN機構的合規(guī)建議】三個層面出發(fā)做一些分析與論證。
    一、MCN機構與網絡主播之間的法律關系
          MCN機構(Multi-Channel Network,指通過資本及團隊運作保障主播持續(xù)輸出優(yōu)質內容以最終實現(xiàn)商業(yè)變現(xiàn)的機構),這些年,隨著網絡經濟的持續(xù)走紅,網絡主播的經濟收入水漲船高,各種糾紛也層出不窮,池子與笑果文化的3000萬違約金糾紛剛落下帷幕,李子柒與微念公司的股權大戰(zhàn)又上演了。
          事實上,MCN機構與網絡主播之間可能存在以下三種法律關系:
    1、勞動關系:
          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制。網絡主播屬于MCN機構的員工,接受MCN機構的管理、監(jiān)督和指揮下,為MCN機構提供勞動服務并收取勞動報酬。MCN機構作為用人單位需要承擔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義務,網絡主播對MCN機構具有從屬性,依法享受工資、社保等法律規(guī)定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2、勞務關系:
          受《民法典》規(guī)制,網絡主播與MCN機構作為平等民事主體建立對等的勞務關系,網絡主播依據MCN機構要求為其提供具體的勞務并按約獲取勞務報酬。雙方主體地位平等,除MCN機構需承擔代收代繳的法定納稅義務外,雙方可在勞務合同中自由約定各自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3、經紀合作關系:
          也受《民法典》規(guī)制,網絡主播自主負責持續(xù)的內容創(chuàng)作與產出,MCN機構為網絡主播提供商業(yè)資源、賬號運作、粉絲管理等方面的賦能服務。雙方通常簽署《演藝經紀協(xié)議》、《主播經紀合同》、《主播合作協(xié)議》等,這類合同主要是按照各自的約定履行權利與義務,通常會包含委托、行紀、居間等相關約定。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界定
          不同的法律關系自然有不同的權利義務
    三、MCN機構的合規(guī)建議
    1、簽署書面合同,明晰雙方法律關系
          實踐中,雙方出現(xiàn)法律糾紛常常就是因為MCN機構與主播之間沒有明晰的權利義務規(guī)制,法律關系模糊。我們檢索了大量的網絡主播與MCN機構的爭議糾紛,發(fā)現(xiàn)大部分法院是以合同糾紛立案審理,少部分以勞動爭議糾紛立案審理。上文已經總結,不同的法律關系意味著不同的法律適用及權利義務規(guī)制,如果張冠李戴,勢必會出現(xiàn)法律風險。
    2、合理確定違約金額,避免后續(xù)法律糾紛
          我們在給客戶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也發(fā)現(xiàn)很多糾紛的緣起是網絡主播擅自解約,MCN機構起訴天價違約金。這類糾紛經常會遇到網絡主播抗辯違約金過高,要求調整,司法實踐中大部分的案件法官在審理過程中也會依法調整,如果MCN機構無法舉證損失的金額,那么依據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損失130%的法律規(guī)定,法官會進行大幅度的調減。
    3、注意合同履行義務并留存相關證據
          但是我們的MCN機構客戶也會有這個顧慮,如果約定違約金過低,網絡主播解約將更加肆無忌憚,但是約定過高又大概率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如何在這中間尋求平衡呢?我們建議需要注意合同履行義務證據的留存。
    一般來說,作為商業(yè)資源的賦能者,MCN機構對網絡主播的各種培訓、網絡主播人設包裝定位、提供推薦位、廣告位等方面的財務支出要及時留存證據。
    同時,在合同的鑒于條款中明確合同的簽署目的,合同的違約金條款中加入預期收益計算方式,這些方法都可以增加網絡主播的違約成本,切實保護MCN機構的合法權益。
    4、清晰籌劃賬號權屬,控制相關法律風險
          我們在日常法律服務中,還會遇到MCN機構客戶的咨詢,如果網絡主播擅自解約,那么雙方合作的賬號是否可以由MCN機構收回,如何最大程度挽回損失?按照我們的法律檢索,如果合作賬號登記在網絡主播名下,即使雙方之前有過約定歸屬機構,法院也可能認為直播賬號具有較強的人身依附型而判令歸網絡主播所有。所以,我們建議防患于未然,在雙方合作之初,以機構名義或其他第三方名義申請合作賬號,盡量不以網絡主播個人名義申請賬號。
          同時,也建議大家要注意平臺運行規(guī)則,如果平臺規(guī)定不得轉讓賬號,那么初始賬號的登記就至關重要。另外,實際上賬號的歸屬爭議也包含了之前合作作品的權屬問題以及網絡主播離開后的競業(yè)限制義務。這類問題,我們建議在雙方的書面合同中作出明確約定,一般勞務關系或經紀合作關系,只要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做出了明確的約定,雙方都要受到合同的規(guī)制。
          不過我們提醒機構一定要注意權利與義務對等,顯失公平的合同條款將會存在出現(xiàn)法律調整的法律風險。
    5、與頭部主播股權合作,尋求共贏
          最近我們也在幫一些MCN機構客戶設計股權方案,受啟發(fā)于網紅一哥李佳琦與美腕(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股權合作的先例,對于一些MCN機構長期合作的頭部主播我們也建議更深度的商業(yè)合作法律關系——股權合作。
          畢竟前述的三種法律關系除了勞動關系,其他兩種都是case by case的合同關系,無法長期捆綁。從人性的角度出發(fā),只有設計好共同成長,互利互惠的商業(yè)合作模式才能實現(xiàn)雙方長期共贏、互惠互利,股權合作就是一種非常不錯的可供選擇的合作方式。不過股權規(guī)劃會更復雜,既要立足于當下的資金、人力與資源,又要動態(tài)考慮未來的發(fā)展,本文僅提供一個思路。
          有機會我們將會專門撰寫一篇小文聊聊網絡主播與MCN機構的股權合作,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給我們留言哦。
          目前,“網紅經濟”方興未艾,仍有許多MCN機構與個人將參與其中,本文站在MCN機構的角度作了一定的分析與合規(guī)建議,我們認為,無論是MCN機構還是網絡主播,只有在明晰的規(guī)則約束下,雙方才能持續(xù)合作,長期共贏,期許本文帶給大家一些幫助與啟發(fā)。

    以上就是關于mcn機構和主播的關系相關問題的回答。希望能幫到你,如有更多相關問題,您也可以聯(lián)系我們的客服(13067763222)進行咨詢,客服也會為您講解更多精彩的知識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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