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擔保人不是親屬(日本留學擔保人不是親屬可以嗎)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日本留學擔保人不是親屬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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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
一、想去日本留學,擔保人除了父母還可以是誰?親屬可以嗎?
你好
擔保人最好是你的父母
因為入國管理局認為,父母做擔保是最自然的??梢杂糜H戚,但是會被入國管理局認為不自然,而降低你留學簽證率,成功率就會降低
二、去日本留學的親屬關系證明
1、日本留學不需要擔保人的,只要求你有經費支付人,最好是你的直系親屬(有個別情況的,但是很復雜)。那么就需要你進行公證。
2、帶著你們家的戶口本和你本人身份證,到當地公證處辦理親屬關系公證。
3、如果不是親屬關系,需要對方出具經費支付的理由書以及保證書,并將其公證。翻譯成“関系を證明する文書”。最好可以找第三方(如果是當地居委會或者單位)來證明你們之間的關系。如果對方在日本,要提供你與他的合影、書信來往等信息。
4、非親屬作為經費支付者的,在留審查會較嚴格,一般不要冒險,但也不是不可行。
不知道是否理解了你的意思,僅供參考。
三、去日本留學關于經濟擔保人的問題
一些人以表哥、表姐在日本工作而出據經濟擔保,滿懷希望卻遭到拒簽,被拒簽的申請者滿腹委屈,聲言經濟擔保人是自己叔叔或姨媽的子女,是嫡親的表兄妹之類,但卻得不到入國審查官的首肯。因為在家屬或親戚擔保的關系上,入國審查官的判斷基準是“以社會常識來判斷雙方之間是否存在確定的經濟擔保關系”。以東京地區(qū)的留學生所需要擔保的費用來看:每個月生活費9萬日元,1年則108萬日元,再加上一年的65萬日元,則經濟擔保方每年要承擔173萬日元的費用支出,這在常識上來講,非直系血親而不能為也。因為你的表兄、表姐還要支付自己配偶、子女的生活費用,還要負擔自己父母的生活費用。所以日本入國管理局的審查基準一般把血親經濟擔保人規(guī)定在二等親以內。
在家庭成員承擔經濟擔保人職責時,必須明確一個前提就是雙方之間存在法律可以認定的家庭關系,自稱的我的在日本的男朋友或我的日本男友等根本不具備成為經濟擔保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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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去日本留學保證人要有什么條件?
同時,入管局也害怕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你如果在日本觸犯了一些法律或其他事情,你無力來承擔的話,他們的損失就沒人來賠了!所以,你如果沒有擔保人,入管局一般是不會給你批簽證的。日本國所指的擔保人一般是指你的法定監(jiān)護人,比如父親和母親,如果有其他情況也可以是你的直系親屬,只要有相關能證明他們和你的關系的材料就可以了。你的親屬不在日本在國內也是可以的,這點在日本入國管理局是沒有特定要求的,日本的入國管理局主要是看你的擔保人有沒有這個經濟實力來承擔你留學所發(fā)生的費用。順便告訴你,日本的留學生是可以合法打工的,在日本入國管理局新的規(guī)定里你在日合法打工的收入可以算作下一次留學簽證的存款證明。希望我能夠幫到你這個準備留日的學生,呵呵。誤區(qū)一:在日本有親屬并具備足夠的經濟實力就可以擔保 有的申請者或者他們的父母會講,在日本有個親屬,已經到日本多年,目前在日本有自己的公司或是在大公司工作,非常有錢。當進一步詢問這位親屬與申請人的關系時,往往是父母繞了半天才繞到與申請者本人的關系上。毫無疑問,這種關系和前面所說的“朋友”關系是一樣的,不再具備那種所說的親近的血緣關系。是不能作為申請者擔保人的。 誤區(qū)二:具備日本國籍、或在日本工作及居住并具備足夠的經濟實力就可以擔保 申請者或者申請者父母的朋友是日本人或在日本工作居住,他們認為日本留學只要有在日的日本人或在日本工作的中國人肯于支付足夠的資金,能夠負擔申請者在日本完成學業(yè)所需的學費和生活費就可以作為申請者的擔保人。其實不然,雖然在日本入管法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申請者與經費支付者必須是什么樣的關系,但日本留學做在日擔保的情況通常被批準的是申請者與經費支付者具有一定的血緣關系。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的朋友是不可以的。 誤區(qū)三:在日居住、與申請者是三親之內的親屬具有300萬日元存款就可以擔保 日本留學,如果經費支付者是申請者的親屬通常要求是三親之內,如:申請者的父母、繼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及他們的配偶,申請者的兄弟姐妹及他們的配偶等等。如果上述親屬在日本,通常要求具備日本國籍或者在日本永居三年或三年以上。親屬關系確定后,首先要考察擔保人的存款和收入狀況,在日擔保人具備300萬日元存款是必備條件,同時還要審查擔保人的收入狀況及供養(yǎng)家庭成員狀況。 案例一:申請者的在日擔保人是申請者的姨父,在日本自營業(yè),是企業(yè)主,年收入在450萬日元。申請者的姨媽沒有工作,家里沒有孩子,也具備300萬日元的存款。初看這個案子基本符合在日擔保人的條件,但具體看到擔保人提供的材料時發(fā)現(xiàn),擔保人的父母是企業(yè)董事,這意味著450萬日元中有父母一定的比例。所以申請者的姨父不能作為擔保人。 案例二:申請者的叔叔給申請者做在日擔保人,月薪30萬日元,一個人在日本工作,具備300萬日元存款,從以上條件看基本符合在日擔保人的要求。但在進一步審查擔保人的存折賬戶時發(fā)現(xiàn),申請者的叔叔貸款買了一處房子,還貸中。即每年扣除他還貸資金,他的收入就不符合日本留學在日擔保人的資格。 誤區(qū)四:在日擔保人與申請者關系確立,具備擔保資金,給申請者擔保是天經地義的 在中國,子女在經濟獨立之前,花父母的錢是“天經地義”的。但申請者到日本學習深造為什么要花親屬的錢,很少有家長仔細考慮,只是在申請時考慮到在日擔保,簽證容易批準。但隨著越來越多的申請者委托在日親屬擔保,以及所引發(fā)的一系列問題,特別是由此引發(fā)的負面問題已經引起日本留學審批部門的重視。資金擔保的理由成為申請者能否獲簽的重要因素。 這種觀念和中國人是一樣的,因為在日親屬有自己的家庭需要供養(yǎng),有自己的事業(yè)需要資金去發(fā)展,為什么一定要拿出這筆錢給申請者學習深造。中國家庭中家族的關系也存在著,孩子上學發(fā)展要叔叔阿姨付費,通常是:一、孩子的父母沒有錢支付,叔叔阿姨的錢足夠多又愿意支付;二、孩子的叔叔阿姨欠他父母的錢。所以,我們在辦理日本留學時不能把我們的思想和意識強加給審查官。綜上,日本留學選擇在日擔保人在材料組織和說明上一定要慎重,最好請專業(yè)人士或專業(yè)公司詳細指導。否則,等申請者拿到拒簽信再分析出以上各種原因就悔之晚矣。
以上就是關于日本留學擔保人不是親屬相關問題的回答。希望能幫到你,如有更多相關問題,您也可以聯(lián)系我們的客服進行咨詢,客服也會為您講解更多精彩的知識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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